一、学校简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第二中学是喀什地区教育局直属中学,始建于1956年,是南疆创办最早的一所汉语系普通完全中学。1980年被命名为首批自治区级重点中学;2012年通过自治区“德育示范校”“依法治校示范校”评估;2013年被评为“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2017年学校被自治区列为首批“组团式援疆”试点单位。
学校现有喀什市东城和疏勒县2个校区,东城校区占地130亩,校舍建筑面积5.8万平方米,于2021年3月启用;疏勒校区占地519亩,建成并投入使用的校舍面积11.3万平方米,于2013年9月启用。
学校现有在校学生6849人,152个教学班,在职专任教师660人(研究生学历24人,本科学历636人),其中:正高级职称教师16人,高级职称教师201人,特级教师3人,自治区级教学能手8人、优秀教师3人,地区级教学能手31人。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学科 |
语文 |
数 学 |
英 语 |
物理 |
生 物 |
政治 |
历 史 |
体育 |
地 理 |
美 术 |
音 乐 |
合计 |
人数 |
2 |
3 |
1 |
1 |
2 |
1 |
2 |
2 |
2 |
2 |
2 |
20 |
三、招聘对象
2022届师范专业毕业生。
四、岗位要求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男女不限;
2.具备普通高中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书,政审、体检须合格;
3.需取得普通话国家二级乙等及以上(语文学科需具备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资格证书;
4.年龄30周岁以下(研究生学历可适当放宽至35周岁)。
五、招聘流程
1.报名方式。有意愿的毕业生将简历投至指定邮箱。简历内容必须有普通话证、教师资格证扫描件。
2.资格预审。学校对应聘者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预审,预审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
3.组织面试。采用线上或现场试讲或说课方式进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4.组织政审和体检。学校统一对“拟录用”人员进行政审和体检(政审和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取标准执行)。
六、福利待遇
1.职称及聘用。一经录用,学校与录用者签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合同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合格者可申报初级职称。由于自治区职称评定政策向南疆四地州倾斜,南疆四地州职称评定相比疆内其他地区更加容易。
2.工资待遇:研究生应发8666元/月,本科生应发工资7430元/月。(含个人缴纳“五险一金”)。
3.住房保障。学校为录用教师免费提供教师周转房(独立的厨房、卫生间),并免费提供基本生活用品。
4.享受正常的带薪休假。被录用人员在聘期内,正常享受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及寒暑假,假期期间工资待遇不变。
5.学习培训。学校组织对新入职的教师开展为期一年的在岗学习培训,培训采用专业理论和教学常规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帮助青年教师熟悉教师职业和岗位要求,尽快站稳讲台,走好职业生涯第一步,尽快成长为合格教师。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雷老师
联系电话:13899189023
E-mail:120051935@qq.com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第二中学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