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大学生乡村创业帮扶计划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将“共青团促进大学生就业行动”落细落实,切实帮助解决大学生返乡创业融资难的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和共青团中央“促进大学生就业行动”工作指引,山东省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拟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山东省大学生乡村创业帮扶计划免息借款支持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项目目标
(一)充分整合高校青年创业基金组织资源,形成合力,扶持山东省大学生返乡下乡创业项目,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向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大学生提供免息借款支持,建立大学生创业帮扶有效模式,形成解决大学生创业资金“瓶颈”问题长效机制。
(三)通过“规模化、规范化、普及化”发展,在全省引导、扶持和培养青年返乡创业致富带头人。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扶持对象
扶持对象为返乡下乡创业且毕业2年内的大学生。包括:一是在乡村(包括乡镇和村庄)进行的涉农及非涉农创业和在“县城”(原则上不包括市辖区)进行的涉农创业。二是原则上重点支持刚毕业不久(毕业2年内)的大学生,包括2022年的应届毕业生,支持的大学生需为资助项目的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合伙人等)。
(二)资助支持项目
免息借款主要是面向项目刚起步、有较强资金需求且具备一定发展前景的大学生创业项目。资助支持项目应是初创型小微项目,可参照2011年6月工信部等四部委印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支持的项目需为经过工商登记注册的法人主体。
(三)借款额度
每个资金扶持项目的借款额度原则上不少于2万元免息借款。借款由高校青年创业基金组织和基金会共同承担,基金会按照每个项目2-5万元提供免息借款,高校青年创业基金组织自筹资金用于支持大学生创业项目借款数额应不低于基金会提供的借款数额。
(四)借款期限、数量
借款周期一般为1至3年,最长不超过3年。基金会免息借款支持项目不少于50个。
(五)借款申报流程
免息借款支持项目由高校青年创业基金组织申报遴选并向基金会推报。基金会按照每个项目2—5万元提供无息借款,拨付至高校青年创业基金组织,由高校青年创业基金组织负责支持资金的发放、过程监督及借款收回。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以双方签署的《合作协议》中的约定为准。两单位在项目合作中加强沟通机制,共同做好资金风险防范工作。
三、配套综合服务
入选免息借款支持项目纳入“创青春”中国青年创新创业项目支持计划培育体系及各地青年创业服务体系,提供组织支持、智力支持、金融支持等综合服务。
(一)纳入青创组织。吸纳项目负责人加入县域团属青年创业组织,通过组织化凝聚、系统性服务,助力创业青年相互促进、共同成长。
(二)结对创业导师。为支持项目负责人配备一名地市级以上创业导师,提供“一对一”结对辅导、项目问诊、长期跟踪等服务。
(三)跟进金融服务。根据项目不同成长阶段资金需求,联合金融机构跟进提供小额贷(借)款、大额担保贷款、投融资对接等服务。
(四)提供培训课程。定制专项课程,线上搭建直播课程体系,线下举办创业大讲堂,提供高品质培训服务。
(五)开展交流活动。依托各级共青团新媒体矩阵为创业项目提供展示平台,组织参与“双创周”“创青春”“交流营”等青年创业服务重点活动。
四、组织实施
(一)基金会负责项目统筹推进,指导各高校计划实施,筹措下沉资金资源,开展工作考核督导。
(二)明确项目落实责任部门,各高校青年创业基金组织根据工作实际向基金会申请项目借款,做好项目遴选与资金发放,建立项目扶持台账,加强日常联系、动态管理和综合服务。
(三)无息借款资金(借款本金)原则上是团组织自筹、自有资金,有一定的抗风险性和可损益空间,且非开展合作的金融机构的借贷资金。如借款未足额收回,收回款项应当优先偿还基金会的借款,有剩余的再分配给高校青年创业基金组织。各高校青年创业基金组织要把握好资金的风险和损失底线,制定好项目申请条件,做好项目调查,避免出现大规模违规违约等不可控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