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

党建工作

生命科学与工程系党总支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发布者:  时间:2013-03-30  浏览:

党总支是本单位的政治核心,在校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向校党委负责,其主要职责是:

(一)      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的各项决定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

(二)参与讨论和决定本单位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支持本单位行政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参与讨论和决定的重要事项主要是:

1.本单位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2.重要改革措施、重要规章制度;

3.学科建设、专业设置、科研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4. 师资队伍建设和人员调配、考核、奖惩、任免、进修、学习、出国、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4.财务安排及大宗资金使用等;

5.其他需要研究和讨论的问题。

(三)加强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领导党支部的工作。

1.根据校党委的要求和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的党的建设计划和年度计划。

2. 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加强党总支自身建设。建立健全党总支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总支会、党员大会等制度,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3. 根据教工党支部、学生党支部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领导党支部工作,制定措施,开展各项活动,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4. 加强对党员教育、监督、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大力表彰先进,宣传党员中的先进事迹,对不履行党员义务和违反党纪的党员进行教育、批评,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严格执行党的纪律。

5.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规定,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考察,领导党支部有计划、有重点低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四)领导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

    1.组织党员和全体师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基础知识,及时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根据学校党委学习教育计划,安排落实本单位思想政治教育的具体内容,对党员和群众中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2.思想政治工作要紧密围绕学校改革和发展,密切结合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进行。要及时解决在完成各项任务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思想问题,扶正祛邪,最大程度地调动广大教职员工的积极性;要及时表彰先进、总结经验,开展向先进人物学习的活动,运用典型带动全体同志做好本职工作,营造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良好氛围。

   3.贯彻《中国普通高等学校德育大纲》,落实学校对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的要求,经常了解和分析学生的思想状况,及时研究和提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任务和方法并组织实施。

 4.密切联系师生员工,经常关心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全面分析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及时反映他们的情绪、意见和要求,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引导其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关系。

5. 贯彻执行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方针政策,支持民主党派按照各自的章程开展活动,定期征求他们的意见,充分调动民主党派和党外人士在本单位工作的积极性。

(五)做好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1. 会同本单位行政领导做好干部的选拔、培养、考核和监督工作。

2. 对基层单位领导班子的配备和领导干部的选拔,向学校党委提出建议,并协助党委组织部进行考察,做好本单位后备干部的培养工作。

3. 做好支部书记的选拔培养工作。

4. 会同行政领导做好知识分子的思想教育、业务培养、行政管理等工作,努力为广大知识分子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六)领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

1. 加强对本单位各群众组织的领导,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按照一定的民主程序研究、配备各群众组织的领导成员;对各群众组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给予指导,使各群众组织更好地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服务。

2. 尊重各群众组织的特点,支持它们按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地开展工作,保护各群众组织的工作积极性。

3. 及时解决各群众组织的组织建设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关心各群众组织的领导和工作人员的工作、学习、生活、进步等方面的情况,使他们更好地发挥作用、做好工作。